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有限公司官网2024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为启动2024年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选聘咨询机构对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投资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个项目进行投资项目后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论证决策过程评价、执行过程评价、实施效果评价、持续能力评价、投资管理能力综合评定,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2.2 招标范围:采购范围详见本公告附件1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自项目启动起30日历天内出具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符合行业监管部门相关政策。
2.7 中标单位数量:
R 4 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每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按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lnxinda2021@163.com,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单位名称+074集团2024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④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对公账户付款: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
银行账号:21050110888000000453
4.3投标人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时至09:30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10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有限公司官网门户网站》(/)上发布。
8.其他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联系人: 张楠
电 话:024-67856151
电子邮箱: /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刘女士
电 话:024-83738870
电子邮箱:lnxinda2021@163.com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2024年 05月09日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